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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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1.个人档案转调(邮寄档案请务必使用EMS)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拟录取学院。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非在职考生需要转调个人档案至我校拟录取学院)。
2.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就业考生)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与拟录取学院联系,由定向单位与拟录取学院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定向单位、拟录取学院和考生各持一份。
3.组织关系转接(非在职考生)
(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
4.户口迁移(非定向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定向考生不予迁移)
1、非定向就业考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
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
2、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不迁移。
3、户口迁移须知:
(1)省外新生需提供:
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2)省内新生需提供:
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4)落户后及时把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在原籍派出所盖上迁出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上请用黑色水笔在空白处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省市。
《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①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② 户口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
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
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⑥ 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
⑦ 因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
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要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可完成,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5.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发放,发放方式可选择自取或邮寄,请拟录取考生于即日起至7月7日前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并确认取件方式、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默认取件方式为邮寄,邮寄信息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6.其他
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s://ygb.xidian.edu.cn/)后续通知。
附件:调档函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确认操作流程
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请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
进入系统后选择录取模块进行调档函打印(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下载调档函),同时须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通讯地址确认,选择取件方式,勾选后进行提交。(注:地址确认后不可修改,请慎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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