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考博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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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考博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前未转入我校的,不予注册学籍;定向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就业方式在考试(考核)后不可修改。
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仅为定向就业。
二、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满足各学院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见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名相应招生方式的考生还需满足的条件:
1.直接攻博
获得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考生。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中有关“直接攻博”内容。
2.硕博连读
(1)须为本校2024级或2025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的硕士可在硕士入学后前两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学制为3年的硕士可在硕士入学后前两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五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2)招生类型要求:仅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3.申请考核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6年博士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26年博士入学前)。
(2)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或工程项目,或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
(3)满足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学业水平要求,具体见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信息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工作开始前另行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2026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导师限额等情况,请咨询报考学院和导师。
航海科学与技术01方向和轮机工程08方向各单列1个普通类型招生计划,报考以上两个方向的考生,在所报考方向内排名和录取,报考以上两个专业其他方向的考生则在专业内一起排名和录取,报考其他专业普通计划的考生按照同一招生学院和专业排名和录取。
学校利用部分普通计划设立专用支持计划,专门支持相关导师开展科学研究,获得计划支持的导师可针对该专用支持计划单独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另行发布通知。
学校专项计划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工程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计划、东北振兴专项计划、低空经济专项计划等,部分专项计划由于国家暂未下达相关政策文件,学校将根据政策下达情况另行发布相关招生工作通知。
五、报名
(一)直接攻博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中有关“直接攻博”的内容。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全日制博士招生)
招生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满足本章程“报名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1)第一批
招生类型: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满足本章程“报名基本条件”,其中报名申请考核的考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网报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
(2)第二批
招生类型: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满足本章程“报名基本条件”,其中报名申请考核的考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网报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26日。
(3)第三批
招生类型: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定向博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满足本章程“报名基本条件”。
网报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0日。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招生政策、培养目标,以及导师研究领域和考生学习经历适配情况(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主动与导师联系,交流入学后研究和培养内容及方向),综合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在考核前反馈考生本人是否获得考核资格。
(1)资格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第二批次: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7日。
第三批次: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1日。
(2)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六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③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3)。
④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⑤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⑥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硕士阶段仅获得学位者,硕士阶段的证明材料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材料。
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报考学院在招生工作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⑩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报名基本条件中对同等学力考生要求的相关材料。
⑪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5)。
(3)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办公室。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与报考学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后至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三)申请考核(非全日制)
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满足本章程“报名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不需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0日。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招生政策、培养目标,以及导师研究领域和考生学习经历适配情况(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主动与导师联系,交流入学后研究和培养内容及方向),综合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在考核前反馈考生本人是否获得考核资格。
(1)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1日。
(2)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与全日制博士招生要求相同。
(3)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与全日制博士招生要求相同。
六、考核
1.直接攻博。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中有关“直接攻博”的内容。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学院根据本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招生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招考考核工作。
(1)全日制博士。一般于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第一批全日制博士考核工作;2026年3月8日前完成第二批全日制博士考核工作;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第三批全日制博士考核工作。
第一批次考核后仅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未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进行候补排名。参加第二批次及后续批次考核的考生,如未获得拟录取资格,则按照规则进行候补排名,待增量计划下达后,按顺序递补录取。
(2)非全日制博士。一般于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非全日制博士考核工作,未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作候补排名。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科目名称见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另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七、拟录取与信息公开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考核批次、考生考核(考试)成绩、考核(考试)成绩分数基本要求、导师招生限额要求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报学校审批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各单位公示网站见附件6)。学校研究生院于2026年6月下旬最终公示全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同一批次,如需申请考核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起排名拟录取,取申请考核考生各部分考核成绩加和总成绩的平均值(百分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进行比较。
单列计划的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时,优先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如有剩余计划,再录取定向就业考生。
八、学制和学费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1万元人民币/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项学生学制5年,学费1万元人民币/年;其他学生学制4年,学费1.2万元人民币/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工程博士专项学生学费1.2万元人民币/年;其他学生学费3万元人民币/年。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缴纳学费是每个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义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按照入学前学校发布的《入学须知》等相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九、奖助政策
学校坚持“保障型和发展型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等奖优项目,提供博士生基本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助困项目,不断完善“奖、助、贷、勤、补、免、保、偿”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主要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人30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三)硕博连读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拟录取后,除学校基本奖助学金外,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奖励,按月发放,直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为止。
2.为鼓励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并作为优秀生源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通过学校硕博连读考核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学制内学校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50%的标准分年度给予奖励。
(四)直博奖学金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五)博士研究生基本助学金
1.资助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学年起每人2250元/月。
(六)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七)“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岗位酬金。
十、其他
1.本章程适用于普通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增量计划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布后续批次报名程序及要求。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2.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低空经济专项计划,以及支持导师科学研究的专用计划采取全年招生模式,具体通知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全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3.导师姓名下方带有“()”的,“()”中的导师为第二导师。导师中有“{ ”的,是以导师组形式招生与培养。
4.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网站上查看。
5.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6.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有关工作的时间、方式,以及笔试、现场面试考核形式等,并及时发布通知。
8.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各招生单位的联系电话、邮箱及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网站见附件6。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515)。邮政编码:116026。
相关阅读: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全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六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5: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6:招生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公示拟录取名单网址.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