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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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校发〔2022〕73号)《西南民族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工作方案》(校发〔2025〕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民族学一级学科实际,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制定2026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培养方式
民族学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含定向与非定向)。
二、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位要求:申请人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学科要求:硕士毕业于民族学或相关学科专业(含自设和交叉学科专业)。
4.学术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6年3月15日)
(1)论文:在相应学科领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与本人硕士导师联合署名排名第二的可视为第一作者,报名时需提交第一署名为硕士导师的证明,加盖硕士毕业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公章)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国内刊物须有CN刊号,且CNKI可以检索;英文论文需要在SSCI上可以检索);
(2)专著:在相应学科领域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不计排名);
(3)项目:在所报考专业方向及其相关领域参与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排名前5,或主持校级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方向相关项目;
(4)奖项:获得与所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国家级科研奖或省级科研奖排名前5,或独立获得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国家级专业学会(协会)颁授成果一等奖(或金奖)。
5.定向考生只能报考当年有招收定向考生计划的导师。报考无招收定向计划导师的定向考生,视为不符合基本条件。
6.符合《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7.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网上报名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下载并填写《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将自查表和申请材料纸质件一份快递至: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收件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9007。(请用顺丰邮寄)
2.特别提示:(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2)所有材料提交后不退还;(3)超过材料接收规定时间不再受理。
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博士生招生工作。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含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等,具体负责民族学博士生招生工作。
(二)考核流程
1.资格审核:成立5人及以上(单数)的考生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集中审核考生资格,包括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按时完成缴费等,并做出审核结论。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学院、研究生院复核,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材料评议:成立7人及以上(单数)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共同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打分。评议专家组成员为相应方向在岗博士生导师。材料评议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材料评议范围及赋分标准:

以上各项之和,普通计划以导师为口径的最高得分为100分,其他人员按实际得分与最高分之比计算得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一级学科为口径计分、排名。
材料评议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官网公示3日。
3.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的确定: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1)普通计划考生,以导师为口径,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该导师预计招生人数的300%。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一级学科为口径,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该专项计划预计招生人数的300%。
综合考核前,如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依次递补入围。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专业外语等。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考核占比为10%)。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40分钟。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考核形式:
第一,专业水平等考核(满分90分)。申请者以 PPT 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在校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对未来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15-20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民族学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并结合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考生面试综合表现等打分。
第二,英语水平考核(满分10分,6分为合格)。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
(4)考核时间及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的官网。
(5)考核成绩: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综合考核最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 60%。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普通计划以导师为口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一级学科为口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7日。
五、申诉与监督
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提交书面意见,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由学院提出,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六、学习年限
民族学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七、其他
(一)考生的资格审核结果、材料评议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等,请查看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网站公告。
(二)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将本人人事档案(非定向考生)和体检报告交至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西南民族研究院)。
(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我校将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取、新生入学等阶段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西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本校博士生资格,且三年内不能申请本校博士生;已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将取消学籍。
(四)现役军人报考,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学院联系电话:028-8552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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